行洪論證
根據《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防洪評價報告編制導則》,主要工作流程如下:
1、收集工程附近的地形資料,分析河道演變規律,結合水利規劃實施安排,對河道將來的演變趨勢進行定性分析;收集工程附近的水文資料,分析工程所在河道的水流和泥沙特性;收集工程附近的堤防、取水口等水利工程及重要國民經濟設施分布資料,分析擬建工程附近的防洪標準、現狀防洪能力及規劃實施情況。
2、選擇***不利或代表性的洪水及水文條件,計算和分析工程建設后的水位、流速、流態等水動力條件的變化,根據計算成果,分析工程建設后河道沖淤、河勢穩定狀況及工程對防洪等的影響;綜合評價擬建工程對河道行洪、堤防安全、河床演變、防汛搶險、現有和規劃中水利工程的影響,對工程的施工方案做防洪評價。
3、根據工程布置及結構設計,分析工程防御洪澇能力及措施是否達標,分析工程與岸線規劃利用及河道管理等是否適應。
4、根據分析計算成果,提出消除或減小影響的防治和補救措施。
編制行洪論證報告、防洪影響評價報告的流程、費用和時間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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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洪論證是一種報告形式,由書面報告和講解組成,主要內容是關于工程對于地區的影響,例如一個水利工程對當地環境的影響、水位的高低、是否影響當地農業生產等。
甲方需提供給乙方的資料清單(部分):
1、工程河段防洪規劃報告,工程區內水利規劃報告,岸線規劃,河道整治規劃,采砂規劃報告等文件及工程河段內水文資料五萬分之一航測圖(同時包括工程主體設計單位在工程河段的水文分析計算資料),請到水行政部門--水務局查閱。
2、城市總體規劃報告,旅游規劃報告以及與本工程有關的規劃報告及本工程立項文件,河段所屬的縣(市)建設局收集。
3、工程河道內為已成堤防(請到水務局查閱),請提供已成堤防的設計或竣工資料(如河堤無資料可查詢,請在水務局了解河堤修建時間、防洪標準、并測量堤頂高程、斷面形式、勘察河堤基礎埋深等資料);請在建設局或水務局查閱本工程河段的城市規劃或水利規劃等,確定在本工程附近(上、下游各1km河段內)有無其他規劃水利工程(如有請提供規劃資料)。另外,提供在工程河道附近(上、下游各1km內)除堤防外的其他已成水利工程設計或竣工資料。